反詐騙宣導

詐騙集團可能會用這些方式
騙取您的個人資料

疫情補助金
為由
詐騙個資

低利快速貸款
為由
詐騙個資

高薪打工
為由
詐騙個資

中大獎、獎金
為由
詐騙個資

投資股票報牌
為由
詐騙個資

假冒旅館來電
詐騙個資或要求轉帳

常見的「個資」有以下幾種

手機號碼

身分證所載資料

銀行帳戶帳號

信用卡號

個資外流可能會發生什麼事情

冒名開立電子支付帳號

銀行帳戶金額被盜領

信用卡被盜刷

變成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

需要到警察局作筆錄

會被法院傳喚

被認為詐騙同犯(刑事責任)

要連帶賠償全額(民事責任)

詐騙相關案例

【案例一】

王姓女子因有資金需求,誤信詐騙集團的釣魚簡訊,提供了3個銀行帳戶要「辦理信用貸款」,卻遭詐騙集團做為人頭帳戶使用。

此詐騙集團之後以「可加入外匯平台投資貨幣,獲利不錯等。」為由,去詐騙孫姓男子,孫男上當,前後匯入60萬元到詐騙集團從王姓女子騙取來的人頭帳戶,且金額遭詐騙集團提領一空。

孫男查到匯款帳戶為王女所有,就對王女提出民事求償,橋頭地院判王女敗訴,王女須賠給孫男60萬元與利息。同時,王女也因為此舉已經被新北地院依刑法判處拘役50日確定。

  • 被騙取帳戶被當作「人頭帳戶」被視為幫助犯(詐騙同犯) 。請詳查判決書全文
  • 被害人向「人頭帳戶」提起求償判決定讞 。請詳查判決書全文

【案例二】

C先生欲在網路販售遊戲帳號,雙方談定以超高價27,000元交易。

買家(即詐騙集團) 謊稱怕遇到詐騙,因此希望用ATM轉帳進行交易,並要求C先生提供存摺封面與身分證。但C先生將資料傳給買家後,買家就此人間蒸發交易也並沒有完成。

該年年底,C先生收到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的到案通知書,通知他涉及詐欺案件,必須到案說明。原來個資已遭詐騙集團冒名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並將其帳戶作為人頭帳戶使用收取贓款與提領,躲避警方追緝。

  • 身分證切勿提供給他人,一旦身分證外流就有可能被冒名開立帳戶。
  • 身分證若遺失或外流,請務必第一時間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掛失註記。(內政部戶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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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打165 反詐騙專線諮詢,或撥打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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